400多年历史的明代“税赋碑”

2023-05-09 09:44:31    来源:中国税务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沈梦涟 虞立教

浙江乌镇税史陈列馆里陈列着一块“税赋碑”。该碑是按照桐乡市崇德镇发现的明朝万历年间“税赋碑”1∶1仿制的,原件已于2008年送至中国财税博物馆保存,是当时中国财税博物馆收藏的唯一一块“税赋碑”。

该“税赋碑”发现于1998年5月,在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一家皮毛厂厂区内。当时整块石碑已断裂成4块,最大的一块足有两三吨重。据桐乡市退休税务干部管利权回忆,当时将这4块石头拼接起来后发现,上面刻满了字迹,虽然历经沧桑,却依然清晰可辨。研究发现,这块“税赋碑”记录了明代中后期赋役改革在嘉兴府崇德县的落实情况。

该碑标题为“抚按酌定赋役规则”,意为巡抚和巡按御史商定的赋役规则。按明代官制,巡抚品级为从二品,至嘉靖后,由中央派出大员转化为地方军政长官;巡按御史品级虽仅为正七品,但其代天子分赴各省巡视,考察吏治,大事奏请裁决,小事即时处理,事权颇重。由省级最高军政长官和中央派驻的监察御史一起,斟酌情况而后,根据全县土地、人口情况,决定一个县的赋役规则,计算出全县应缴粮食和须纳赋税的数字,并刻碑公示。此举既维护中央权威,又顾及地方利益,既利于实际操作,又利于士民监督。

碑文通篇言简意赅,却详细记录了当时崇德县土地、人口、赋役等方面的信息。如包括田、地、荡滩在内的可耕地面积共有5019顷33亩8分3厘(约合334.62平方公里),人口有66447人,需缴税粮60090石2斗7升4合4勺6抄6撮1圭3粟6粒2粿3糠,需纳税银42877两3钱4分4厘2毫7丝3微5尘5渺3漠3沙9纤3埃,非常精确。其中,有许多中国古代的面积、容积、银两货币单位,对习惯了使用阿拉伯数字计数法的现代人来说,几乎都是闻所未闻。

该碑落款日期为“明朝万历拾陆年叁月”,即1588年,算来迄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了。在《万历崇德县志》“田赋”一篇中,确有立碑的记载:“万历十六年奉旨勒碑。”碑上记载的崇德县田丁粮银总数,数额与《万历崇德县志》所载完全符合。“税赋碑”下半部已经残缺, 但可看出“起运”“存留”“杂办”等字样。

1581年,张居正在全国推行“一条鞭法”,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,把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在一起征收,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;同时还取消了力役,把原来按户丁征派的办法,改为按照丁银派役,差役都由政府用货币雇佣;田赋、徭役和杂税合一后,一律征银,用征收货币的税赋制度取代了以往征收实物和力役的赋役制度。田赋除政府必须的米麦仍缴纳实物外,其余以白银折纳,徭役一律实行银差,确立了银两在赋税征收中的主导地位。

“抚按酌定赋役规则”碑文内容,无论公布的格式还是内容,完全依照“一条鞭法”规定,正是这次重大的税收制度变革在嘉兴地区的反映。“一条鞭法”删繁就简,变多次征收为一次征收,将赋役合并,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,节约了征税的成本开支。虽然实施不久便遭到阻挠,最终未能彻底落实,但用银两代替实物收税的办法被保留了下来,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,为后世的税收改革奠定了基础。

(作者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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